中国人的审美,可以从四个层次来认知

马未都说:“中国人的审美,大约可以从四个层次来认知。第一个层次是最大众的,我们可以称之为“艳俗”。农村的大花布床单、我们听的流行歌曲,都属于艳俗一类。艳俗是构成我们民族审美的最基层。

审美往上走一层,第二个层次的人就开始减少了,就是“含蓄”。典型的就是我们文化中的唐诗、宋词、元曲。这种美不是直接的,需要你慢慢去体会。

再往上走,第三个层次叫“矫情”。典型的是毕加索的画。你说他画的是什么,我是怎么都看不懂,连英国女王都说她实在看不出来画上的人脸冲哪边。

但是“矫情”是一个过程,这个审美过程如果进入第四个层次,就是审美的最高等级,也是我们民族文化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病态”,也可以说是“非常态”。

比如金鱼,它就是一个病态的鱼,它肚子很大,眼睛隆起,看不了多远,一定是近视,脑袋上还顶那么大一个包,一定挺沉,很不舒服,这是病态的美。

河中的鱼都是很健康的,而金鱼却是扭来扭去,半天也扭不出多远,像那些贵妇人一样,看着很优雅。

这种优雅,就是我们后天慢慢习得的审美观念。你理解了前人怎么认为它是美的,你跟着去学习,并逐渐养成自己的审美习惯,或者说审美素养。”

中国人的审美,可以从四个层次来认知

你看,什么叫“标准”,说白了,就是你在身处的那个圈子里,长期被熏陶和浸淫出来的“价值观”。

所以,一个人的家庭出身、教育程度、人际关系圈、后天学习,都决定了TA的审美的层次。

当然,也有人身在某个圈子中,能够让自己抽离出来看世界。

比如:昨天看到一个哈尔滨的朋友写的微头条,大意是:

“建议哈尔滨春晚不要再让花棉袄、花棉裤登台表演了,不要给外国人和外地人一个感受,哈尔滨人穿花棉袄花棉裤过冬。难道咱们哈尔滨就没有其它地域文化?”

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

“过度”解读,就是一些“标签化”的人的特定符号。

你比如说,马未都关于中国人审美标准的四个层次。我看,绝大多数人的审美,还在“艳俗”与“含蓄”之间徘徊。

所以,一个层级高的表达者要传递给社会的信息,难免会被过度解读、黑化、妄断。

因此,表达者,多是孤独的灵魂。

因为,你说的,我懂;而我说的,你体会不到。

偏偏,你以为你懂我说的是什么;其实,你不过认识我敲出来的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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