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规再解读:女人们怨声载道?

婚姻法新规再解读:男人的福音,女人怨声载道?只是有钱人的福音。

今年,更改完善后的新婚姻法一经公布,就在网上引起了一片热烈讨论。大多数女性怨声载道,认为新婚姻法伤害了她们的利益,甚至有人说婚姻法的一些规定全盘否定了女性对于婚姻和家庭做出的贡献。到底增加了怎样的规定,让女性们纷纷发言抱怨表达不满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一、不管婚前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四、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五、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六、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婚姻法新规再解读:女人们怨声载道?

经过上面举出的条例我们可以发现,引发争议最大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话题。如果你有耐心再仔细解读一番,就会发现这些条例把以往我们固有的财产分割观念打破了。以前离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平分财产,现在转变成了“财产分割按照婚前婚后来定”。大体上看起来,是比以前更加公平了,但是女人们表示根本不公平,认为这些条款损害了女性的婚后利益。

为什么女人们齐齐反对呢?看了以下的分析你就会明白。在我国,婚前男方给女方买房子已经成为了惯例,甚至有人会说出“不买房子就不结婚”这样的话。这一社会现象是由以前的婚姻法决定的,在以前的婚姻法中,只要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会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平分。而现在的规定直接导致房子成为了男方的个人财产,和女方没有任何关系。

新婚姻法保护的其实不是男方的利益,而是夫妻间经济基础更好的一方。只是在一般情况下,夫妻间都是男方经济情况更好,所以才引来了女性这么大的反应。

可能有女性会说:“我为了家庭辞掉了工作,对家庭的奉献不少,但是新的婚姻法忽视了我对家庭做出的贡献。”其实事情不是这样的,新的婚姻法并没有伤害贤惠的家庭主妇,它打击的是把嫁入豪门当作最终梦想的拜金女。

新的婚姻法引发的争议依旧存在,但是总体来说还是利大于弊。它利用法律手段强行推动男女平等的进程,大力打击了骗婚的犯罪人员。虽然还有不少人认为婚后男方就应该赚钱养家,在经济上付出更多,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人醒悟,夫妻应该携手并进,共同创造财产,而不是靠父母或者是其中某一方。那么你们又是怎样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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