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收到一个女性读者倾诉,她说结婚四年,老公每月工资7500,5000元交给他父母,1000元自用,1500元给她做打理家庭的生活费。
原先她有工作,有收入,又没孩子,两人世界这点钱勉强是够用的,她也就是提了几次不合适但没真正说什么,但后来随着她怀孕离职,随着孩子诞生,随着奶粉、尿不湿以及各种衣服花销多了起来,这1500元钱用于一日三餐都不够,谈何再养个孩子?
于是她和老公再次说到工资不应交给公婆,应该交给她管理的问题。
她说:我们结婚了,我和你是一家人,我们两个赚的钱就是家庭共同财产,工资须给到小家来,而不是给公婆!
但她老公意思:他们现在住的婚房是父母早些年未雨绸缪买下,当时三十几万,也花费了父母一生的积蓄,现在房价高了,当初三十几万房子,现在差不多要120万左右,可父母还是没积蓄,但父母要养老,而他们夫妻本该付房贷的,现在托父母福现成享受了房子,所以他要按月供的方式每月给父母,给到他认为父母有足够的养老钱为止。
她无法接受老公的这个解释。她认为,当初结婚,本就是要求有房,而且她知道那是老公婚前财产也没主动要求加名,自己装修陪嫁车子,带压箱钱过来也不少,这都是婚姻共同承担和拥有部分,婚房确实是公婆买的,这只能说明公婆有远见,在房价疯涨前,把他们儿子结婚住房解决了,但不能说因为公婆提早用积蓄买了这套房子,以后儿媳一嫁过来,就要默许老公每月把薪水交给公婆还钱行为,这行为和养老本质上存在差异,是两码事。
但不论她怎么说,她老公始终没有改变心意,还把工资中的5000元如数交给父母。
眼见着孩子奶粉尿不湿都用不起了,之前她存的钱也都花费光了,她思来想去,自个儿上门和婆婆去谈这事了。
她和婆婆说:妈,我们结婚几年孩子也生了,之前你们给我买房,我心里知道,我们以后也会养老,但你们养老的事能不能等你们老了再做打算,现在不要拿我老公和孩子父亲的工资?我们小家都快揭不开锅了。
婆婆一听就不高兴,她说:这钱又不是我们要的,是我儿子孝顺给我存的,再说我又不花你们的钱,只不过是给我孙子存着,你们年轻人花钱没门把谁知道怎么花?
再说你上班,你的钱也可以花,你现在不上班,我儿子给你1500一月你们也够了,哪有揭不开锅事,你不够比如要多花几百,可以特别说明情况问我儿子要啊!
这次沟通不旦没有解决问题,反而恶化了婆媳关系,她老公得知她找大人要钱的事,也是几顿数落,埋怨她不懂道理,由此还爆发了婚姻矛盾。
她一狠心,直接联系了老单位领导上班去了 ,孩子是她唯一不忍心牵挂的人,但她不得不这样选择。
由于她上班去了,孩子一时无人照看,她老公也不能长时间请假,所以只好让公婆前来照顾。
公婆来了,她索性又申请了单位宿舍,完全忍痛把孩子交给公婆养。她就想看看,这1500元生活费他们怎么玩转?
结果不到二月,老公和公婆轮番打电话给她,让她回家,说孩子不能没有亲妈照顾,夫妻也不能两边分着过,让人笑话。
她老公说,以后每月工资大头给她保管打理,留1500给他父母。
她没回来。她老公又协商只要求把薪水1000给父母时,她才回来。
回来后,公婆没敢作妖,继续帮她白天带孩子,老公也在回来次月履行了承诺,把工资大都交给了她。
现在婚姻生活虽留有隔阂,但总体平稳过得去。只是她老公和公婆经常说她真狠心,有些不知情的陌生人也是。
她说:婉清,有些人说我当初可以不顾孩子住公司博弈有些狠心。其实我没有办法,有的男人你不跟他较真,整个婆家都当你好说话,各种得寸进尺,我狠心了,不过是捍卫了我和孩子在婚姻中的合法权利,我想我没有错。
【婉清说】:婚姻首先是男女双方的事,有了孩子后,是一个小家的事,其次才是辐射到双方父母及七大姑八大姨亲戚间的大家庭的事。
婚姻的主旨,永远是小家庭利益第一,大家庭利益其次。婚姻中的人也不可因为你是孝子孝女而模糊了作为婚姻中伴侣的该有责任,在不模糊界限的情况下,根据自身经济能力、个人能力给予父母以及大家庭一定帮助,无可厚非,而不是在小家都揭不开锅的情况下,还要不管不顾先大张旗鼓地进行所谓孝道,那种打肿脸充胖子的行为真不合适出现在婚姻中蔓延。
已婚后,不交工资给父母,这不是不孝不是自私,而是一个成熟成年人在懂了主次和紧松关系情况下的通透。
回到这个倾诉本身,男主记着父母恩情没错,要回报、孝顺没错,但不是以工资不交给老婆交给父母的方式,更不是在妻子孩子都没钱花的生活之上,给予父母未来之事筹谋。
如此心境又不愿改变才是婚姻的大忌,这种情况,你要嘛先赚足父母养老钱还了父母再结婚,要嘛干脆不要娶妻生子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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