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则生活中常用的法律常识

五则生活法律常识:(建议收藏)

1、离婚
自行协议离婚的,在民政部门签署离婚协议书后,就准许办理离婚手续。协议不成的,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离婚。一般来说最多三次,都会最终判决离婚。离婚诉讼的主要纠纷点是在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问题。

2、非法同居或重婚。
己婚人士在未解除现有婚姻法律关系之前,与他人存在事实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出现重婚事实的,现有婚姻法律关系的另一方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请求追究其重婚罪责任。(注:所以当小三不仅可耻,还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慎重。)

3、家暴
不管是打骂老公还是打骂老婆的,一般都由司法调解处理(所在地司法所、居委会、社区等)。涉及严重人身伤害的,就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触犯刑法。

4、虐待、遗弃小孩或老人。
这类的,就是严重犯罪。

5、借钱
原则上,利息不高于同期银行利率3倍以上,算是正常借贷。超过了,就有可能属于高利贷。打上借条的,若拖欠不还引起纠份的,属民事诉讼范畴。若是虚构事实,存在欺诈行为的,就属于涉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范畴。

(注:以上属个人知识和社会经验总结,不代表专业,不代表权威,仅供参考。)

结语:知法懂法,不仅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也是为了纠正自已的不良行为。别等真犯事了,才知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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